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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16歲申請者:
【需父或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(需用A4白紙影印,監護人請提供相關證明)】
a、有身分證 (年滿14歲以上須辦理身分證):需附上身份證影本 。
b、沒有身分證:需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
台胞證 辦件 所需資料
1.一年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(1張)大頭照片需3.2-3.6CM.
2.身分證證.反面影本需清晰(1份).
3.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(1份).
4.未過期之台胞證正本(1份) 已過期不需附上.
5.十四歲以下者,附上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記事不能省(1份)不退還+監護人ID 影本.
6.十六歲以下者,附上父或母身分證影本(1份).
7.改名或更改身分資料者,附上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(1份).
8.出生地為外國者(台灣、中國、香港、澳門以外地區),新辦者不能辦理台胞急件.出生地非台灣及大陸,恐將二審,工作天延長,並有可能被要求補件,甚至不核發台胞卡工作天數需加4個工作天。
9.出生地為外國需附全戶籍謄本記事不能省需3個月內正本.
10.出生地 為大陸新辦請附上大陸除戶證明.
11.申辦人 聯繫電話
12.費用:NT$1600.(7個工作天) 急件:NT$2500(4個工作天).
13.遺失辦件$2600(只能辦7個工作天-需報案證明書)